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通过现场监视查抄发觉当事报酬了添加营销噱头招徕顾客,正在冰淇淋中插入发钗进行售卖,也没有现场提醒奉告顾客发钗不克不及间接接触食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形成涉嫌运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相关产物。
本案中,市场监管部分通过收集点评平台发觉当事人违法线索,发觉当事人涉嫌运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相关产物的违法行为。此案的查办,峻厉冲击了运营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的食物相关产物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